袁东:世上至难政府自我调控
⊙袁东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从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说开去
如果一种制度只是让作为少数强势群体的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一味“大发横财”,而让属于多数的土地真正拥有者与消费者受损,难道还不值得反思?但当前“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真正重中之重是各级政府,而非开发商,更不是购房者。如果不能运用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在政府序列里是没有什么“市场化手段”可言的,将政府在房地产链中的巨大利益纽带斩断,就不可能达到预期的“调控目的”,就难以走出“越调控越涨价”的怪圈。
古典经济学有关土地、劳动与资本的生产三要素学说,不仅古典,而且“今典”。类似“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这样朴实生动而富有哲理的话语,蕴涵的却是真正长久的思想。土地在财富生产与积累过程中的重要性,不是正被当今“新兴加转轨”的中国体现得淋漓尽致吗?
看看那些层出不穷的“财富排行榜”中的“先富者”,有多少是以房地产起家的,又有多少人的财富帝国是以房地产为最核心利器的,就会明白为什么古典经济学家始终将土地作为第一位的生产要素了。再瞧瞧我们现在的各级地方政府财政,“土地财政”无一例外地成为了鲜明特色。可见,这土地成了极少数“能人”与政府的生财之道与命根子。
然而,土地却成了当前绝大多数城乡普通百姓的生活负担与财富“减速器”。这集中表现在住房价格的快速上升上,其上涨速度远超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住房购买成本极高,与居民平均年收入之比也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央政府近年来一而再地“宏观调控”,但令人遗憾的是,越“调控”,房价反而越上涨,房地产投资越增长。
何以如此?不妨来分析一下整个房地产的产业链条。在主要的当事人包括农民、村镇行政组织及其当权者、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购房者中,最大获利者是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其次,村镇行政当权者再次,农民与购房者则是利益受损者。其中的表层机理是,住房的主要成本不在地上建筑物而在地皮,对开发商而言的高额地皮成本恰恰是地方政府的巨额土地出让收入,后者垄断了房地产市场上的土地供给,他们将土地以同出让价格有着天壤之别的极低价从农民手中几近强行征集来;即便是不到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2%的“补偿款”,也绝大部分以各种名目与渠道落入了村镇行政组织及其当权者手中,农民则成了失去土地的“三无人员”,成了这如火如荼的“房地产热潮”中最大的利益受损者;巨额地方政府土地转让收入与房地产开发商的高额利润,最后由作为城镇普通工薪阶层的购房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