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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剑魂(剑客一夜情和多夜情)

本主题由 现代 于 2007-10-9 19:03 审核通过
神眼先生走的时候的来的一样快。
还在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他的人已在小径的尽头,一眨眼又消失在秋风之中,只余下拐杖拄地的“笃笃”声渐渐远去,
余音绕梁,越来越低,终不可闻。
“幸好这不是‘天涯’”雍养财笑了笑:“小秋是‘天涯’的主人,所以你一定不是小秋。”
小秋大笑:“我当然不是,”
“你现在已是我们的朋友,你什么时候想来就可以来,什么时候想走就可以走,怡和钱庄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许多年以后,神眼先生对他的一位最得意最信任的弟子谈起了那天发生的一切:
――“那天,一摸剑,我就知道那是‘天涯’。”
――“徐大师在铸造‘天涯’最紧要的时候贱起的针眼大小的疤痕,正好弥补了‘天涯’纹路的不足,它已经巧妙地融入了剑纹之中,普通人用肉眼是看不出来的。”
――“‘天涯’剑已经融入了徐大师一生的心血、一生的激情、一生的寄托。”
――“所以,相剑不仅仅要用眼,更要用心去看,只有用心才能感受出来。”
――“当时,我没有说出来,是因为一位相剑的大师不仅要善于相剑,更要善于相人。”
――“剑不在于名贵,而在于用它的人。”
――“是人在用剑,人才是剑真正的主人。”
――“宝剑赠英雄,小秋无疑是‘天涯’最好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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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只缘身在此山中

秋雨就象一段缠绵的故事,淋淋沥沥地讲述着,一连讲述了几天。在一个既没有月亮也没有星光,秋雨霏霏的晚上,小秋被雍养财恭恭敬敬请进了“听雨轩”
“听雨轩”疏影横斜、小桥流水,房屋布置错落有致,格调高雅,是怡和钱庄最大最豪华的客舍,只有怡和钱庄最尊贵的客人才能入住。
精致华丽的床、丝绸锻面的被子、鹅绒绣花枕旁还叠着整整齐齐一套崭新的内衣。
小秋一开始还有些不习惯这种环境,他吹熄了灯火,倚在窗台上,听外面绵绵的雨丝,“沙沙沙”滴在摇曳的竹叶上,在荷塘上泛起阵阵莲猗。
小秋需要认真思考下一步的行动。他将进入钱庄这一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情连贯起来,反省有没有失误的地方。
细节决定成败、性恪决定命运。一个微小的失误足以要人的命。
小秋推测,青龙镇胡老板请他查奸细“针”,不外有两种可能。一种确实是请小秋帮忙,毕竟这是一个多事之秋,又正用人之际。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根本是一个套。
一个设计好让他往里钻的套。
那一夜的激情呢?
小秋忽然想到了喝酒。
即使是深夜,阿黄的酒馆也一直开着。
寒雨霏霏,小秋穿着一双“听雨轩”提供的有汉唐古风的高齿木屐 ,撑着一把油纸伞,沿着青石板铺的街道往前走。
街上见不到一个人,其它商店都打烊了。
黑暗中有没有眼睛在盯着他?

卖酒的阿黄是个又矮又丑的独眼残疾人,一双手却很粗大。没有人知道阿黄的身世,单听名字,象是在叫一条狗。
他卖的是一种最烈最涩最贱的酒,来喝酒的人也往往是最苦最累最卑的人。奇怪的是,小秋竟喜欢在这种地方喝酒,每次见到阿黄,心里总有一丝感慨、一丝凄凉、还有一丝温暖。
酒店里只有一位客人,是一位常客。小秋来过几次,几次这人都在。
这人衣衫褴褛,神情瘘琐,穷困僚倒,嗜酒如命,一有钱就拿去喝酒,因为鞋补得好,才得以在怡和钱庄安身。
人人都叫他李三。
小秋看见李三的时候,他正拿着一瓶酒,仰着脖子往嘴里倒。
李三喝酒,不是一杯杯的喝,而是一整瓶往肚里倒。
仿佛并不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逃避什么。
李三并不象一般的酒鬼,到处找人喝酒,两杯下肚又高谈阔论,喋喋不休。
他显得很孤独、很寂寞。
一双眼睛总是空洞洞的,没有一点情感。在怡和钱庄安身近十年,一直是这个样子,一个人喝酒、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补鞋。
没有朋友,唯有酒。
小秋喝第三口的时候,李三的那瓶酒已倒完。
一灯如豆,昏黄的烛光下,李三的眼睛显得更加空荡、更加潇索。只有对生活感到说不出疲倦的人,才会有这种眼神。
一个四面透风的酒店,穿着一件单薄的外衣,吃着一个又冷又硬的馒头,喝着一瓶又苦又烈的酒。
来喝过两次酒,小秋也从没有与人说一句话,没说话不等于没有观察,实际上小秋一直观察的很仔细,他发现,李三无论倒多少酒进肚子里,竟从来没有真正的醉过!
他的脚下会变得越来越湿,只有内力修为极高的人才能把酒通过脚排出体外。
别人喝酒的时候,阿黄就倦缩在靠窗的火炉旁,看天上的残月,每当这个时候,阿黄白多黑少的独眼总闪出一种明亮的光芒。
也许正因为这种光芒,阿黄才能在人世冷漠的环境下生存到现在。
人,不能没有希望。
据说,狼在月夜里,常会对月长啸。
令晚有雨无月,阿黄显得有些平静。他升火、斟酒、上菜,每一个动作简捷有力,仿佛不肯多用一分力气,又仿佛计算得异常准确,总是恰到好处。
如果这双大手扼住人的咽喉,是不是一样简捷有力?
小秋发现,怡和钱庄越来越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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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阿黄的酒馆归来,小秋已微有醉意,这一夜他睡得很安稳,仿佛一个浪迹天涯、历尽艰辛的旅人终于回到了温暖的家。
饥饿的时候,家是一块馒头;寂莫的时候,家是心灵的港湾;痛苦的时候,家是最好的慰籍;劳累的时候。家是祖母轻轻抚摸的、满是皱纹的手;流浪的时候,家是地平线上永恒的目标。
一觉醒来,天已拂晓。
小秋睁开眼,就看到一双大大的、明亮的、满是笑意的眼睛。
那是一双近乎无邪的眼睛。
这双眼睛看到小秋醒来,忙又缩回窗外。秋季的天气变化无常,一连几天的淫雨居然终于停了,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窗外青竹低垂、花影斑驳,难道是三月江南?
一会儿,窗外又慢慢冒出一双明亮的眼睛,好奇地看着小秋,就象在盯着一个最奇怪最好看的动物。
被人当成动物欣赏,还是第一次。小秋冲窗外眨眨眼,那双明亮的眼睛也立刻眨了眨,甚至还有一种甜甜的关切。
小秋笑道:“进来吧。”
进来的当然是位十八、九岁,对所有事都感到新鲜的小姐,这位小姐有门不入,偏偏从雕龙绣凤、极为精致的窗楹上跳了进来,而且还在窗台上留下一个不太清晰的脚印。
这是一位无论从那方面看,都是十分美丽的小姐,身材健康丰满,皮肤白得就象月下的锦缎。最动人的是近乎无邪、单纯、明快的笑容,仿佛带进了满屋的春天。
小姐一进来,就装出惊讶的样子:“日头已经晒屁股了,怎么还有个懒鬼躺在床上?”
说完这句她觉得很调皮、得体的话,自己倒忍不住先笑起来了,笑声清脆如银吟。
小秋喃喃自语:“这种好天气,为什么有人不去睡觉?”
小姐眼珠转了转说:“听说有种动物最喜欢睡懒觉。”
“什么动物?”
“大懒猪!”小姐大声说。小秋也忍不住笑了,他简直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这种感觉很久都没有体会过了。
小姐上上下下打量着小秋:“听说来了一位用剑的高手,想不到是这样一头懒猪。”
小秋叹了一口气:“你是不是很失望?”
“有一点,”小姐认真的说:“不过你长得还马马虎虎,还过得去,当个跟班之类的还可以。”

窗外,微风拂面,秋高气爽。一只五彩斑斓的蝴蝶从菊花丛中飞了进来。
蝴蝶上下翻飞,尽情地飞舞,将美丽尽情展现。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人生?从茧中的蛹,经过慢长的煎熬,最终破茧而出,化作蝴蝶,只为了自由的飞舞。
花丛中站着一位二十出头、英气勃发的年青人,眼睛正出神地望着这位调皮的小姐,充满了柔情。
看见这位年青人,小姐的脸忽然红了,显得很高兴又有些害羞,她一边从窗台飞身而出,一边丢下一句话:“我叫琴,以后我还会来找你的。”
看着这一对两情相悦的青年男女一起慢慢消失在花丛尽头,小秋也不禁感到生命的美好,感到由衷的祝福,他也有过这样年纪的时候。
小秋一下想到了与自己有一夜情的朱珍,他立马出门,暗中四处寻找。目前“怡和钱庄”还没有安排小秋新的工作,他有许多的时间,可几乎走遍了整个钱庄,一点线索也没有,朱珍就象水蒸气一样地蒸发了。
旅馆、酒楼、甚至妓院都找了,找了几天,什么也没有。
她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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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二十四桥明月夜

沿着一条铺满鹅卵石的小径,就到了雍养财大管事的家。
无论多么忙,雍养财总要抽空喂一喂后院的鸽子,多年来这已成了他的习惯。一个人单独生活,总要找一点爱好。
养鸽就是他最大的爱好。
今夜,雍养财又独坐在后院。
他已坐了很久。
喂完鸽子后,他没有象往常一样进屋,而是坐在后院的凉椅上,半坐半躺,似乎在等什么人。
在渐渐寒冷的秋夜里,他在等什么人?
他等的并不是人,而是一只鸽子。
怡和钱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管事,独自在这样寒冷的秋夜里等一只鸽子,而且一等竟等了大半个时辰。
这是一只什么样的鸽子?

许多人养鸽,是为了吃鸽。
据说鸽子大补。
同样,也有许多人养鸽,是一种爱好,是闲暇时的排遣。这和那些喜欢养猫养狗没什么两样。
还有一种人,养鸽是为了传递消息。
雍养财属于后两种,既是爱好,也是为了传递消息。他养的全部都是信鸽。在那个年代,信鸽无疑是最快的信息传递工具。
最初养鸽纯粹是为了传递消息,时间久了,雍养财渐渐喜欢上了养鸽,劳累一天之后,与鸽为伴,与鸽为友,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
今晚,他等的鸽子是从千里之外的、滇黔交界的吉祥村飞来的――那里是小秋化名“秦恒”的老家。
怡和钱庄有很多的分支机构,有很多的客户,网络遍及各地。调查秦恒身世的命令,几天以前就通过信鸽,向滇黔分支机构发出了,算时间,今晚回信应该到了。
就在雍养财似睡非睡的时候,黑暗中“扑扑扑”地飞来一只信鸽,一下飞到雍养财手中。鸽子显得非常劳累,仿佛用尽最后所有的力气才飞回主人的身边。
鸽子的爪子下套着一个小圆筒,里面装的就是雍养财一直在等的消息。
圆筒里放着一张卷着的小纸筹,展开,上面只写着四个字“确有其人”
雍养财冷冷的笑了笑,小心翼翼地将纸筹放入一盆早已兑好特制药品的液体之中,慢慢地,纸的上方逐渐显出四个蚊蝇小字“幼年夭折”。
他终于会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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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养财立刻转身奔回书屋,查找他所需要的资料。
在书屋左面第一至第七个书架上,放着许多人物丹青,上面画的是江湖中所能收集到的一切稍有名气的人。
捉笔的是最擅长人物速写,过目不忘的柳诗青。只要他见过一眼的人,事后都能凭记忆将此人画得一分不差、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就是他没有见过的人,他也能凭别人口中的描述,将此人画得十不离八九。

在第四个架子上,第六层第二百七十二小格中,雍养财终于找到了所要找的丹青。
画上是一个神采飞扬、英资勃发的年青人,跟名叫“秦恒”的年青人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只是画上人物的名字却是:
――菊花小秋!

青龙镇。
那间巨大的房子里,唯一的一张赌桌旁。
老山羊一样的胡老板一个人在不停的洗牌。
只是洗,并不发。
每次遇到大事的时候,他总爱坐在赌桌旁,哗哗地洗牌。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感觉最紧张、最清醒
――赌徒在赌钱之前是不是都这样?

萧四就站在胡老板面前。
在老板面前,他只能站。
跟随胡老板多年,他早已知道老板的这个习惯,知道在老板思考成熟之前,最好不要开口。
除非老板发问。

胡老板发问了:“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来不给你发牌?”
萧四摇摇头。
“因为一发牌就会有输赢,”胡老板解释说:“有输赢人就会兴奋,就会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头脑难免就会发热。”
“我不给你发牌是希望你头脑一直清醒,特别是在关键的时刻。”
这些都是胡老板的经验之谈。
青龙镇能够在群雄逐鹿的中原屹立不倒,风云数十年,绝不是偶然。
其间,他所付出的汗水和鲜血,绝非常人所能想象的。江湖上对他的评价是“老谋深算,诡计多端。”

骨瘦如柴的胡老板在宽大的桌子旁显得更加瘦小――瘦小并不等于弱小,从萧四毕恭毕敬的神色就可以看出来。
胡老板继续说:“目前,正是关键的时刻,怡和钱庄一定不会甘心受到打击,一定会有所反应。”
“我非常了解邹夕峰这个人,他一定会先部署准备,只要他一旦完成部署,他就会发起迅猛的反击――很可能是意想不到的――甚至是致命的打击。”
“所以,我们一定要思考,邹夕峰会从什么地方动手。”
“这也正是这几天让我劳心费神的地方。”
萧四在青龙镇坐的是第四的位子,尽管以他的才干和贡献,早就可以坐上第二的位置了,他却一直非常安于目前的位置。
这也是让胡老板最赏识的地方。一个没有野心而又有头脑的人,毫无疑问是最容易获得信任的人。
萧四也一直在思考,先计算,后冒险,是他的风格,他说出来的话同样让人信服:
“以属下愚见,怡和钱庄近期内不会发动大规模的进攻,不会有大的举动。”
“首先,我们的反击已给对手巨大的损失,他们从打击中恢复过来需要的是时间。”
“其次,邹夕峰做事一向稳妥,没有绝对把握的事他不会轻易做,他从不打没有把握的仗。”
“最后,是因为小秋。”
“小秋?”胡老板眼睛一亮。
萧四一字一句道:“因为小秋后面有‘风。’”
“风”是江湖上目前最神秘的一个组织。它没有首领,没有场所,甚至没有固定的成员。只是为了一个目标聚在一起,完成了这个目标之后又马上散开,直到下次有了新的目标再聚在一起,忽分忽聚――就象一阵风。
但一个共同的宗旨将这些人联系在一起。这个宗旨就是:
替天行道、除暴安良。
所以,这也是当今江湖声誉最隆、口碑最好,年青人最向往的一个组织。同样,这也是“怡和钱庄”之类想独霸江湖的最痛恨最忌讳的一个组织。
萧四继续陈词:“象小秋那样出名而又爱管闲事的人,怡和钱庄一定会有办法查出他的底细,我们绝不能低估对手。”
“他们会将注意力放在小秋身上,小秋并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人,‘风’也并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组织。”
“小秋岂不是很危险? ”说这话的时候,胡老板一点担心的表情也没有。
屋子一下静了下来,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到。
他们很久没有说话,也许是他们说得差不多了,也许是他们不想再提到小秋这个名字。
良久,胡老板放下手里的牌:“我们需要做什么?”
萧四笑道:“我们不妨去喝一杯。”
“好,好,好”,胡老板也不禁展颜道:“走,我们去喝一杯。”
他们确实应当喝一杯,因为一切的变化都在控制之中。
小秋呢?他是不是该喝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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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杨柳岸晓风残月

小秋依然每晚去阿黄的酒馆喝酒,一连几晚,天天如此。
这天,小秋醒来的时候,头裂得就象要爆炸,全身疼得象要散架。
他躺在一个阴沟里。他只依稀记得昨晚在阿黄四面透风的小酒馆喝酒,喝了许多又苦又涩又烈的酒,喝了出来,不知什么原因,在外面又与一位叫牛二的泼皮打了一架。
然后,牛二就叫来了许多泼皮,再然后的事小秋就记不清了。
近一段时间,小秋明显感受到“怡和钱庄”加强了对他的监视,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暗处某个角落盯着他,就连他如厕的厕纸都立刻会有人偷偷地捡去分析。
就象野兽在面临危险时所激发的本能一样,小秋也察觉到了这种看似平静下面的危险正步步逼近。
现在,阴沟旁边正有一大群人围着看他,就象在看一个怪物。前几天被那位叫“琴”的小姐当成猪看,这一转眼又不知被人当成什么怪物看了。
小秋不禁笑了笑。
“这人在这里躺了一整天了。”有人议论纷纷:“这人现在居然还能笑出来。”
小秋头一歪,又睡着了。

此刻,最狐疑最想不通的,是雍养财大总管。
这一切当然马上就有人汇报给大总管了,他实在想不通,在这种节骨眼上,小秋居然还能喝酒、还能笑、还能睡、甚至还能与泼皮牛二这样的人打架。
难道小秋不知道“怡和钱庄”是龙潭虎穴?
如果一个怀有目的之人潜入敌阵,他至少会非常谨慎。
在睡觉的时候眼睛甚至都应当是睁着的,他怎么还敢这样喝酒?

小秋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正午。
这次,他没有躺在阴沟里,而是躺在一个香喷喷、暖哄哄的卧床上。精致华丽的床,丝绸锻面的被――他又回到了“听雨轩”。
只是今日却没有雨可听。
有艳阳,有微风,还有一首歌从窗外漂进来,歌声清新婉约,循着歌声望去,小秋就看到了琴小姐。
琴正在小桥流水旁、一丛竹篱下,一边唱歌,一边洗脚,一边戏水,一边抹着风中额前飘散的刘海,一边还在烤着一个香喷喷的大红薯。
难道是这位小姐把他带回来的?
诱人的香气就随着微风随着歌声飘进来。
小秋忽然感到饿了。
他这才想起,一天一夜粒米未进了。
琴已经看见了他,冲着他笑,又指着烤红薯向他打手势,还在喊:“快来,快来,红薯马上就熟了。”
小秋立刻将一切抛向脑后,管他什么,先填饱肚子再说。
“我知道你已经饿了,”琴柔柔地:“一个刚刚从地里刨出来的红薯,刚刚烤熟,不知你喜不喜欢?”
小秋实在是很喜欢。
三两下吃完红薯,掬一掌溪水,他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惬意,实在很想说几句感谢的话。
“你不用感谢我,”琴快乐而调皮:“我让人把你从阴沟里拖出来,只不过觉得你这个人看着很顺眼。”
“而且我恰好又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做。”

小秋忽然开始反胃。
“你是不是开始有些想吐的感觉?是不是肚子很不舒服?”琴眨眨眼:“我一不小心在红薯上洒了一些泻药……”
小秋肚子痛得很厉害。琴咯咯地笑,一边数:“一、二、三……”
“三”字还没有说完,小秋已经跳起来开始跑,向茅房飞跑。
跑得居然比来时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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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茅房出来,小秋几乎要虚脱。
一个刚刚从地里刨出来的烤红薯怎么能经得起上吐下泻?他肚子空得几乎可以吃下一头牛。
先教训一下那丫头再说,尽管小秋自己都怀疑现在有没有力气。
琴已经不见了,小桥流水旁、一丛竹篱下,坐着的是上次与琴在一起的二十来岁的年青人,原来烤红薯的地方居然烤着一头已熟透的烤乳牛。
“我姓余,排行七,别人都叫我余七。”年青人满脸含笑:“你别生气,琴一向是这么顽皮。”
余七也是一脸无奈:“她实在是没有别的什么事情做。”
“你是余七?”小秋很惊奇又很高兴:“是不是快剑余七?”
“正是在下。”
余七据说是江湖上年青一代中使剑最快的人。
他从拨剑到剑刺入人咽喉的速度,跟一个人想眨眼睛,眼皮刚刚想动的时间差不多。
当世最著名的铸剑大师之一的卞三剑,中年时候羽扇冠巾、雄资英发,深谙剑的精髓全在一个快字,因而铸就了一把叫“电”的名剑。
他的意思是希望这柄剑象闪电一样快。
现在,这把剑就随随便便挂在余七的腰间。
“我向你保证,这头烤乳牛绝对没有问题,”余七用刀割下一块牛肉塞进自己的嘴里:“你吃了一定不会后悔。”
“我当然相信你,我不能不信一位剑客,”小秋看着余七真诚的眼神,拍了拍余七的肩膀:“况且,我现在饿得可以吃下一头牛。”

琴的歌声又从远处飘来,由远而近,歌声中,琴提着一个菜篮,一路笑吟吟地走过来。
篮子里装着一盆红薯稀饭,还有两牒雅致的泡菜。
“我是来给你赔罪的,”琴的表情怎么看连一点道歉的意思也没有:“这些红薯稀饭和泡菜很适合喝醉酒的人。”
自从琴来以后,余七的眼睛就一直在琴身上,再也舍不得离开。
“我当然要吃,”小秋苦笑:“就是你在里面放了毒药,我也只好吃了。”
一个宿醉末醒的人,没有什么比一碗稀饭和一喋泡菜更吸引人的了。
小秋一口气吃了五碗稀饭,所有的泡菜,在开始割牛肉的时候,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怎么没有酒?”
琴的眼睛立刻瞪得特别大:“你还能喝酒?”
“吃烤乳牛怎么能没有酒,岂不是曝珍天物?”小秋叹口气:“信不信我比你们都能喝?”
琴和余七均是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小秋悠然道:“既然你们出了这么好的下酒菜,那么,我就请你们喝酒,保证不醉不归。”
――“而且,我也恰好没有别的事情做。”

阿黄的酒馆今天生意非常的好。
几张简陋的长凳上闹哄哄的坐了不少人。
当小秋、余七和琴抬着一头已熟透的烤乳牛浩浩荡荡走进来的时候,所有的喧哗一下子静了下来。
他们都在看着琴。
这些人都是些佣工、佃农、苦力,都是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人,他们中的许多人也许一辈子都没有近距离见到过象琴小姐这样健康而美丽的女人。
更令这些人吃惊的是,这位小姐一走进这间四面透风的酒馆就喊:“快拿一坛酒来!”
其实,就连瞎子都看得出来,琴根本不是他们这一阶层的人,单是琴头上插的那支缀满钻石、珠宝的发夹,就可以买下整条街。
“老板,”琴又大大咧咧在喊:“把牛肉切两盘端上来,剩下的分给大家一起吃。”
大家哄然叫好,都很高兴。
小秋也很高兴,他发现自己很喜欢余七和琴这一类年青人,他们不仅自己快乐,也懂得把快乐分享给大家,他们都和小秋的性恪很象。
酒很快就上来了。
阿黄卖的是一种又苦又涩又烈的酒,琴先满满地倒了一碗,说一声先干为敬,一仰头咕咚咕咚就喝了下去,竟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今天怎么啦,”小秋故意叹了口气:“这年头好象猪也特别能喝。”
琴嘴一撅:“你才是猪,大懒猪!”
“这不叫喝酒,这叫牛饮!”
“是牛又怎么样?你不一样很能喝吗?”
看着琴和小秋斗嘴,看着琴的一笑一颦,余七似乎有些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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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累哦,再接再励,为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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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实在是一件非常浪费时间的事情。
特别是三个酒量非常好的人凑在一起喝酒的时候。
从正午到下午,从阳光明媚到日近黄昏,谁也没有倒下。女人自带三分酒,看着琴越来越亮的眼睛,小秋算是真信了这句话。
余七和琴不断地交换着热恋中的情人特有的眼神,许多不敢说的话,不敢做的神态,随着酒后越来越明显了。
琴一脸的灿烂,余七一脸的喜欢。
看着这一对青春年少,小秋不由想起了朱珍,想起朱珍在自己身下的婉转呻吟的情景,她还好吗?她在哪里?小秋坚信自己一定能够找到她。
小秋也有过几个女人,也有过刻骨铭心的初恋,可那些早已成往事,时间会冲谈一切。
小秋忽然发现在这里自己是个多余的人。
他起身向两人告别,而两人也一点挽留的意思也没有,好象觉得他早就该走了。

外面,已是华灯初上。
小秋一踏上长街,转过一个街角,就感到一阵肃然的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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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长街日暮乱飞鸦

日已近暮秋,气候渐凉。
工作了一天的人们,晚饭后纷纷涌上街头,散散步,逗逗小孩,恢复一天的疲劳,享受这短暂的欢乐。
街上的人很多,川流不息、来来往往。晚上还在营业的杂货铺、百货铺、胭脂铺、绸锻铺家家门庭若市。
在不起眼的街角,躺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叫化子。说是叫化子,脸却白白胖胖,人也又白又嫩,那象饿过饭的面黄肌瘦的叫化子?
叫化子对面一个胭脂铺里,一个年青的和尚正在化缘,这和尚头上居然还有一撮黄毛。说是和尚,一双色迷迷的眼睛一尽往买胭脂的姑娘身上嫖,他是不是想把这些姑娘都化缘回去?
胭脂铺旁边,和记药铺前面转角处,摆着两张简陋的桌子,几条长凳,一个火炉,一锅热汤――这是一个卖汤圆的小摊,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头,正在煮汤圆。
老头一脸的沧桑,看样子离坟墓已经不远了。
他动作虽然缓慢,手却很稳,倒汤的时候一不小心溅了几滴,一双稳定的手怎么会溅汤?难道这手不是卖汤圆的,而是拿兵器的?

叫化子、和尚、老头是昨天才来的,雍养财大总管花重金请来的,他们是“五口会”一流的杀手。
“五口会”是近百年来江湖上最有名最成功最可怕最低调的杀手组织,它成功的最大秘诀就在于低调,其内部组织极其严密,它的价格也是最高的――当然,如果你出得起钱,它可以替你杀任何人。
卖汤圆的老头就是大哥,名叫黄历,他的任务就是小秋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抽空子把一锅又滚又烫的汤圆泼向小秋。
叫化子是老二黄毛病,他的毛病主要就是好色――杀人上可是一点毛病也没有。他的任务就是在街角截住小秋的退路。
那个最年轻、最不老实的和尚是老三,因头上一撮黄毛,人称一点黄,他是三兄弟里面用剑最刁狠最毒辣的――他的任务就是在小秋被一锅又滚又烫的汤圆淋得手忙脚乱的时候,喂小秋一剑。
他们三人自出道以来,成功十九次,从末失过手,如此高的成功率,除了他们严密的配合外,还与他们精确的计算有关。
他们已经算过,街角到和记药铺一共五步,和记药铺到汤圆摊二步半,汤圆摊到街角也就只有二步半,这二步半就是小秋最后所能走的路。
街上的行人很多,人群也是一种很好的掩护,退路已经准备好――小秋一中剑,立刻会有一辆马车驶来,狼山司马兄弟就在马车上。
狼山司马兄弟并不是几兄弟,而是一个人,姓司马,名兄弟。他最擅长的就是追踪、掩护、逃跑。他的任务就是在混乱中将几人接走。
他们为这个计划取名为“毒蛇行动。”因为他们实在想不出还有比毒蛇一样更完美更可怕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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