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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剑魂(剑客一夜情和多夜情)

本主题由 现代 于 2007-10-9 19:03 审核通过
林神医显然经过深思熟虑,诚恳地说:“老庄主死前留下“兄终弟及”的遗训,当时,宗族长老等许多人都在场,二庄主只要耐心等待,就一定是顺理成章的事。”
“贸然与青龙镇结盟,只会落人口实,给邹夕锋一个锄除二庄主的借口。”
“邹夕锋最致命的地方就是儿子不学无术,如果要让他儿子邹仁继位,不仅老朽反对,就是雍养财和宗族长老也会反对,以老朽分析观察,邹仁继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目前钱庄与青龙镇是势如水火,一山不容二虎,卧塌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他们之间迟早都会摊牌,这也正是庄主需要倚重二庄主的时候,不然,庄主为什么要让二庄主全权处理谈判呢?”
“所以二庄主要做的只是等待时机、以静制动。”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切不可只顾一点小利,以小失大,不能眼中只看见蝉,还要注意螳螂,二庄主要做的,是最后的黄雀啊。”
小秋很感动,紧紧握住林神医的手,感激、真诚地说:“先生放心,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

林神医走了,他已说完了想说的话。
纯移步过来,柔声说:“阿松,再睡一会吧,天还早呢。”
小秋睡意全无。
“阿松,也许我不该问,可我忍不住想知道。”纯慢慢怯怯地说:“你准备采纳萧四和林神医谁的意见?”
“他们说的都有些道理。”小秋说:“但又都有局限性,不能完全采纳。”
纯很惊讶,问:“为什么?”
小秋说:“与青龙镇结盟,就会背叛钱庄利益,手足相残,实不足取。采纳林神医的计谋,则拱手将主动权让给了庄主邹夕锋,我们很可能作茧自缚、坐以待毙、受制于人。”
“从自身所处的位置出发,他们都没有错。因为他们考虑的都只是集团的利益。”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我们要把眼光放在整个江湖、从了孙未来福址考虑,才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纯由衷地点点头。
小秋轻轻地吻了她一下,说:“你不要担心,我会做出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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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小舱映雪看美人

江中。   
星月、寒夜、纷雪、冷风。
萧四和蒙面女人从水中一上船,乌篷船立刻启动,沿原路快速返回。
乌篷船就象一只黑暗中移动的精灵,厚厚的草布挡住了舱内的烛光。萧四脱下了鲸鱼皮制作的潜水衣,长松了一口气。
舱内仅有一塌、一席、一被。
冬夜水中特别寒冷。潜行了这么远的距离,他们身上都很冷。
萧四穿着贴身的黑色夜行衣钻进被子,感觉暖和了一些。
“你也脱了吧,”萧四说:“被子里暖和一点。”
蒙面女人缓缓脱下了潜水衣。
“把剩下的紧身衣都脱了吧。”萧四的语气不容置疑、没有商量的余地:“出来的时候,我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你看了,现在我要完整地看看你。”
蒙面女人极不情愿,但又不敢拒绝――萧四的话就是命令,必须绝对服从。
夜行衣缓缓脱下,她脱得并不快,寒冷和害羞使她的人、她的手、她的全身不停地发抖。美丽的胴体、晶莹的肌肤、坚挺的胸部、平担的小腹、修长的双腿……
她的躯体纯洁完美无瑕。
萧四显然觉得很满意,他看得很仔细,就象是在浏览一本精致的书,从上看到下,每一个部位,包括最隐私最诱人的地方,都“读”了一遍。
然后说:“把面巾也摘下来吧,我要看看你的脸。”
女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有时宁愿让你看她的身体,也不愿让你看她的脸;有时即使与你做了爱,也不愿让你吻她的嘴唇。
――除非你能真正走入她的内心。
蒙面女人缓缓脱下面巾,露出一张清秀美丽绝伦的脸――她竟然就是与小秋一夜交欢、引小秋到钱庄而小秋遍寻不到的毒仙女朱珍!
――整个计划的关键人物。
没有她的牺牲、奉献,没有那一夜的激情,小秋还会心甘情愿、冒着如此大的危险来到“怡和钱庄”吗?
刚才在松庄,他们相逢却不相识,面对面却彼此擦肩而过。
“难怪小秋要为你着迷。”萧四由衷地赞美说:“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随着萧四眼光在全身的游离,朱珍的脸色愈发苍白,裸露的身体因发抖而紧缩。她紧紧咬着嘴唇,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
唯一的一张被子忽然从萧四身上飞起,裹住了朱珍赤裸的全身。
“每次做完一件重要的事情之后,我总要发泄出来,身在江湖压力实在太大,要不然,说不定我会发疯。”萧四叹了一口气:“今天我要破例一次,你把衣服穿上吧,我实在不忍心伤害你。”
朱珍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了――这次是因为感激而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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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篷船继续飞速前行。
“我们找点事情做吧。”萧四说:“老这样对着你,我怕自己会控制不住。”
朱珍忙说:“做什么呢?”
萧四说:“让我们猜一猜二庄主松少爷三天之后,会给我们一个怎样的答复。”
朱珍想了想,说:“二庄主一定会答应的。”
“为什么?”
“因为他根本没有选择啊,邹夕锋父子绝不会放过他,我们是他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他不与我们结盟,根本不可能坐上庄主之位。”
“如果我是松少爷。”萧四说:“我绝不会只与青龙镇一家结盟,这样很容易被控制、被操纵,成为傀儡。”
“我会同时与‘南海王’关海天、李轻侯李侯爷等多人结盟,让大家互相钳制,心存顾虑,达到鹬蚌相争、渔人得利的目的。”
朱珍说:“既然如此,今夜我们为什么还要冒险前往,与松少爷结盟呢?”
萧四说:“结盟只是一种手段,我们真正的目的是去播一粒种子。”
朱珍说:“去播种?”
“是的,”
“播什么种?”
“播下猜疑的种子。” 萧四解释说:“种子遇到适合的土壤、水份、气候就会发芽”
“我们就是要让邹夕锋对松少爷猜疑,这种猜疑慢慢积累,遇到适合的土壤,时机一旦成熟,猜疑的种子就会发芽,我们分化挑拨钱庄的目的就达到了。”
――“这是我们打败‘怡和钱庄’最好的机会。”
――“我们就是要制造这种机会。”

阿黄的酒馆已经在打烊了。
卖酒的阿黄是个又矮又丑的独眼残疾人,一双手却很粗大。没有人知道阿黄的身世,单听名字,象是在叫一条狗。
酒店里只有一位未走的客人,是一位常客。
这人就是李三。
李三喝酒,不是一杯杯的喝,而是一整瓶往肚里倒。
仿佛并不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逃避什么。
他显得很孤独、很寂寞。
一双眼睛总是空洞洞的,没有一点情感。在怡和钱庄安身近十年,一直是这个样子,一个人喝酒、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补鞋。
没有朋友,唯有酒。
一灯如豆,昏黄的烛光下,李三的眼睛显得更加空荡、更加潇索。只有对生活感到说不出疲倦的人,才会有这种眼神。
一个四面透风的酒店,穿着一件单薄的外衣,吃着一个又冷又硬的馒头,喝着一瓶又苦又烈的酒。
因为他必须要用酒精来麻醉自己。
李三一向对自己跟踪、潜伏非常的自豪,这一切源于他来自一个很古老的家族。这个家族代代相传的、最擅长的就是“伊贺忍术”
据说这是来自倭国东瀛的一种武功,他的先祖从倭国避祸来到中原,也将这种武功带入了中原。
在渡口,一个人无声无息地靠近他,李三竟然事先毫不知情。他虽然没有出事,可是他的信心已被完全摧毁。
――这个人要杀他是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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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进来的时候,大地都在震动。
大象并不是一头真的大象,而是一个人,一个大象一样强壮的人,钱庄的八金刚之一。他拧断一个人的脖子就象踩死一只蚂蚁那么轻松。
身经大小二百一十八战,仅有一次败绩。据说那次是遇上了一只老鼠。
大象非常的高大,头都几乎顶到了屋檐,一进来整个酒馆空间顿时显得小了很多。
阿黄和李三熟视无睹,仿佛都没有看到这个人,仿佛大象根本不存在似的。一人继续打烊,一人继续喝酒。
居然没人重视他。
大象的眼睛瞪得象一对铜铃,没有人答理他,他显然非常生气。在整个钱庄,人人都非常尊重他,就连人见人怕的雍大总管对他也是客客气气的。
就连断了一条手臂之后一直想杀人的孙基,在他面前也是规规距距、大气也不敢出――大象发怒的时候,老虎都害怕。
现在大象就是怒发冲冠。
身后忽然传来一声轻轻的咳嗽,一听见咳嗽,大象神态立刻变了,变得异常的恭敬。
门外一前一后走进来两个人,一个是雍大总管,一个是长得也很高大,头上有大半的秃顶、一张圆圆的胖脸,外形完全象是一个经商的生意人。
雍大总管跟在这个生意人后面,就象是小兵跟着一个将军,亦步亦趋、不敢越雷池半步。
这个生意人就是钱庄庄主邹夕锋。
暴发户与世家子最大的区别就是,暴发户总爱把所有的钱都带在身上,总喜欢穿金戴银、显山露水,生怕你不知道他有钱。世家子不一样,讲的是品味修养、气质谈吐、含蓄内敛。所以有“百年才出贵族”的说法。
小人物与大人物之间最大的差异是,小人物总爱仰望低头,仰望是因为羡慕,低头是因为自卑。大人物却总是俯视,俯视着人类的另一群,甚至不看,是连看都不屑看。他们的眼里根本没有“人民”这个词。
邹夕锋就是这样的大人物。
他微笑地看着李三和阿黄,就象是在看两只待宰的羔羊。

邹夕锋一进来就象是狼入羊群。
李三和阿黄是两个小人物,这一瞬间,李三忘了喝酒,阿黄忘了打烊,他们仰望着邹夕锋,真的象是看到了一条狼。
一条张着血盆大嘴、闪动着慑人绿光的狼。
狼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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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男儿何不带吴钩

邹夕锋长得很高大。
这种高大是相对的。比如,与大象这样的超级巨人比起来,他就显得要“小”,但与李三和阿黄比起来,他就算是个巨人了。
李三是东瀛倭国人的后裔,这是一个变态的民族,喜欢受虐与施虐,拿手的是自慰和手淫,
最盛行的文化就是乱伦。是一个面子上彬彬有礼,实则披着人皮,骨子里是禽兽的根本没有进化完整的民族。
据去过东瀛的商人、僧侣描述,那个地方最讲究的就是洗澡。
有的地方的人从出生到死亡一共才洗一次澡,就是刚生下来的时候洗一次,以后哪怕是入洞房也不洗澡。有的地方的人好一点,一年洗一、两次,算是一种进步。在滇南的“百越”族则天天洗澡,那里的人常穿一种长裙,那里河流清澈,洗澡的时候把裙子往上一卷,跳进河就可以了。
倭国不一样,喜欢混浴。
混浴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不分男女都在一起洗澡,还美其名曰“天体浴”。更让人瞠目结舌、无法理解、最为不耻的是父女、母子都在一起赤身露体洗澡。
洗澡的结果就是乱伦,乱伦的结果就是进化缓慢,种群普遍比较矮小。
这个民族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崇强欺弱”。如果你比他强,他就是把老婆献出来再认你做干爹都可以。
所以李三对邹夕锋的态度竟比雍大总管和大象还要恭敬。

邹夕锋当然有这个实力。
实力就是实际拥有的能力。能力并不会自动转化为实力,实力不是靠说而是靠做:
第一,你必须有实力;第二,你必须证明你有实力;第三,你必须让别人明白,你有勇气和决心在必要时使用你的实力。三者缺一不可。
阿黄比李三更了解邹夕锋。他来“怡和钱庄”的时间比李三长得多,时间久了,有时连他自己都分不清,自己算是钱庄的人还是青龙镇的人。
“三位,我们已经打烊了。”阿黄尽量使声音显得平静:“要喝酒请明天来吧。”
“喝酒?”说话的是雍养财,他冷笑:“我们不是来喝酒的。”
“不喝酒你们来做什么?”
“我们是来杀人的。”
“杀人?”又矮又丑的独眼阿黄说:“杀谁?总不会是我吧?”
雍大总管嘿嘿一笑:“你真聪明,答对了。”
阿黄说:“我可是好良民,在钱庄从没做过杀人放火的事。”
雍大总管说:“在我眼里,好良民就是已经死了的人。死人才不会做坏事。”

“这人是谁?”邹夕锋问雍大总管,他的表情就象是到了自己家里。
雍大总管立刻换了一副面孔说:“这是酒馆老板阿黄。”
“阿黄?怎么听起来象是一条狗的名字?”
“庄主,这本来就是一条狗。”
“这是一条什么狗?”
“一条死狗。”
邹夕锋说:“既然是一条死狗,你为什么还跟他说废话。”
雍大总管说:“因为这不是一般的死狗。这条死狗的真名是慕容雪。”
“慕容?是不是姑苏著名的慕容世家?”
“是的。”
“传说慕容世家的人,男的个个玉树临风,女的人人妩媚多姿。”邹夕锋左看右看:“这个样子也叫慕容雪?没搞错吧?”
“属下什么时候犯过这种低级错误?”雍大总管说:“从他十多年前来钱庄的路上,我就查清了他的身份,不然,钱庄的酒馆这么好开?”
“他真的是二十年前以‘以彼之道,还治其人’,击败慕容世家七大高手的慕容雪?”
“如假包换,正是此人。”
慕容雪其实是个弃儿。这个命运从他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是注定了的。他一生下来就比常人少一只眼睛! 因为生下来的时候实在太小太丑,影响家族形象声誉,慕容世家一直不愿承认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他一直被“雪藏”在家族的地窑里,过着象狗一样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他无意中发现了地窑石壁上一些奇怪的图形,竟让他无意中发现了慕容世家失传已久的武林绝学“以彼之道,还治其人”,从此改变了他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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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黄完全平静下来了。
有些人就是这样,真的到了生死一线的时候,他反而能够平静面对,这是他同倭人后裔李三最大的区别。
人世间的白眼冷遇早已使他看淡了生死。
阿黄说:“既然来了,就先喝点酒吧。”
他重新为三人升火、斟酒、上菜,每一个动作简捷有力,仿佛不肯多用一分力气,又仿佛计算得异常准确,总是恰到好处。他的手很粗大,如果这双大手扼住人的咽喉,是不是一样简捷有力?
――邹夕锋和雍养财的眼里都象有一根针。

同一时刻,“听雨轩”。
萧四远远的就看到“听雨轩”里,他的房间居然亮着灯。
他明明记得自己走前亲自吹灭了蜡烛,是谁点燃了他房间的蜡烛?
萧四感到胃骤然收缩,全身每一个毛孔都惊出冷汗。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这个错误就是低估了对手,尤其是低估了“怡和钱庄”这样可怕的对手。
在云谲波诡、变幻莫测的环境,与这样的对手打交道,是绝不允许犯一丝错误的。
一点错误的代价都是巨大的,更何况是低估对手这样致命的错误。
今晚他已经犯了两个错误,一是多情,二是低估。多情使他放过了到手的朱珍,低估让他此刻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他该不该进房间?房间里有什么人在等他?有多少人?除了人以外,还有没有什么别的东西,比如一条狗?
萧四不知道。
――他明明该知道却不知道。
――人类很多的恐惧就源于不知道。
四周寂静,四下无人,那些被迷香迷昏了要两个时辰才能醒来的人呢?他们到那里去了?
萧四站在风雪中,心和天气一样冷。

邹夕锋坐了下来,坐在四面透风的一张桌子旁。
他坐着,雍大总管和大象就只能站着,连李三都站了起来。
阿黄卖的是一种又苦又涩又烈的酒,通常只有下力气的苦力、佣工、佃农才会喝。邹夕锋喝了一小口,眉头立刻皱了起来。
这恐怕是他一生中喝过的最难喝的酒。
“庄主。”雍大总管俯下身说:“要不要属下马上让人给你送来一壶三十年窑藏的女儿红?”
“不用了,我们不是来喝酒的。”
邹夕锋摆摆手,全然没有把李三和阿黄放在眼里,说:“现在开始吧。”
“是,属下马上就做。”
两人一问一答,就象杀人是一件十拿九稳、非常平凡的事,就象李三和阿黄已经是两个死人,即使现在没有死,也跟死人差不多了。
狗急了都会跳墙,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何况人,人急了会拼命。
倭人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生死观、根本没有道德观。他们表面上礼节谦让,私下里却阴招、狠着、偷袭、暗算,什么都做得出来。
没有道德观的结果,使这一种群最接近于禽兽。说白了,就是跟畜生同一类。
李三就准备偷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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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大潮暗涌起刀声

原创首发:幻剑书盟

李三估计,如果光明正大交锋,他连一点机会也没有,如果偷袭,他还有百分之一的机会可以逃生。
他一定要把握好这百分之一的机会。
站在李三面前的是大象,大象的块头最大,武功却是对方三人中最差的一个。他准备偷袭的就是大象。
邹夕锋和雍养财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阿黄身上,阿黄的“以彼之道,还治其人”是慕容世家失传已久的武林绝学――阿黄曾以此名扬江湖。
胡老板把阿黄列入了青龙镇的五大高手之一。否则,也用不着邹夕锋和雍养财都出马了。
李三觉得自己的运气不错。
他的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多久,大象突然挥拳,巨大的拳头直接重重地打在了他的脸上。
没有任何花俏,没有多余的招式,就这么直接一拳打烂了李三的脸,打爆了李三的头。
大象的经验是在血战中积累下来的,身经大小二百一十八战,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十五战,战战见血、战战封喉――血战中积累的经验是最有效的。
他的招式简捷、实用、致命。
以至于李三倒下去的时候,还能听到自己鼻梁断裂、头骨破碎的声音,还能看到无法相信的一幕:一个人影已经悄无声息地掩在了阿黄身后!
阿黄没有动。
“以彼之道,还治其人”的精髓就是后发制人,就是要别人先动。
阿黄没有动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根本不能动! 因为他的注意力完全被邹夕锋和雍养财吸引――吸引往往是相互的。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竟能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靠近自己的身后!
这个人贴得是如此之近,甚至能感觉到颈后这个人吐气的气息。
阿黄浑身的毛发都直竖起来。这个人是谁?怎么能无声无息地靠近他?阿黄想回头看一看,不知怎么搞得,他的脖子却变得异常的僵硬。
“不要回头。”
身后传来机械一样冷冷的声音。冷酷、低沉、无情、还有些沙哑。
“你最好不要动,一动就是死。”
阿黄没有动。
一动就是死!
他能感受到身后肃杀的浓浓杀气!

身后这个人名叫“本人”。
也就是说,如果他缠上你,他就是你本人,你绝对摆脱不掉。如果他要杀你,就象杀他本人一样容易。
还有什么比一个人自己想杀死自己更容易的?一个人想死,几匹马都拉不住。上吊、跳江、割脉、喝药、撞墙,方法多的很,实在是太简单了。
本人就是你,他就在你身后。

邹夕锋看着阿黄,却对雍养财说:“听说慕容雪是姑苏慕容世家当代武功最高的人,曾经打败了包括慕容鹰在内的慕容家族七大高手。”
雍大总管说:“是的。”
“慕容鹰是目前慕容世家的掌门,”邹夕锋说:“你曾在几年前代表我去拜访过他,印象如何?”
“这个人长得很帅,貌比潘安,是那种一百个女人看见他,一百零一个人都会喜欢上的人。”
“一百零一个人?怎么会多出一个?”
“多出的一个人就是慕容鹰自己。”雍大总管说:“他自己都不能不喜欢自己。”
“哦?此人武功如何?”
“属下勉强可以和他过几招。”
“勉强?”
“是的。”雍大总管说:“这还要在属下状态最好的情况下。”
邹夕锋很惊讶。
“不过,与面前的慕容雪比起来,慕容鹰也只能勉强过一招。”雍大总管说:“慕容雪只用了一招就打败了慕容鹰。”
“一招?”
“就是一招‘以彼之道,还治其人’。”
邹夕锋叹了一口气:“这个人是不是很难杀?”
“是的。”
“杀了这个人是不是很可惜?”
“是有点可惜。”雍大总管说:“可是这个人必须杀! 我们不能心软,不能纵虎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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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黄很冷静。
他必须要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他现在能够做的就是冷静。
邹夕锋与雍养财一唱一和,就是要影响他的心理。高手过招,地理、环境、气候、光线、位置、风向、当时的状态、心理、准备情况等等因素都是很重要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步骤、每一种可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有时也是决定性的,绝对不能有一点疏忽。
心理战也是其中之一。
阿黄面对的是当世最可怕的几大高手――其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是他这一生所面临的最危险的对手。
大象看似巨大实则心细,他用最有效的方式解决了李三。雍大总管虽然很谦虚,自承只能与慕容鹰勉强过几招。江湖上甚至传言,雍养财并不会武功,因为没有人见过他出手――至少活人没有见过,灵隐寺的高僧空大师却认为雍养财是目前江湖上轻功、暗器最好的十个人之一。
阿黄身后的“本人”呢?如果他缠上你,他就是你本人,你绝对摆脱不掉。如果他要杀你,就象杀他本人一样容易。
何况还有一个莫测高深的邹夕锋!
阿黄清楚,他今天走不出这间屋子,这个经营了十多年的酒馆就是他的坟墓。他唯一要做的就是拼命。
幼年不堪回首的往事,多年的艰辛坎坷,使他早就看淡了生死,地窑中狗一样的生活、曾经生不如死的时候,他几次想过自杀,一个人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可以畏惧的。
人,最怕的就是拼命。
屋里的人显然都看出了这一点。这也是他们迟迟没有发动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谁先动谁就可能是死!
你可以一刀刺中他,他也同样可以一掌切中你的咽喉! 因为他不是在与你作战,而是在与你一命换一命!
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这就是“以彼之道,还治其人”的精髓。

阿黄是个又矮又丑的独眼残疾人,在没有人瞧得上他的时候,胡老板收留了他。
“女为悦已者容,士为知己者死”。所以阿黄才甘愿潜入钱庄十多年,隐姓埋名、忍辱含垢,“苟求性命于乱世”。
中国历史上,不泛这样“士为知己者死”的人。聂政就是这样一个人。
春秋末期,韩国大夫严仲子受丞相侠累的迫害流亡他国。游历各地,欲寻侠士为自己报离乡之恨,刺杀侠累。
后闻听魏国轵地人聂政因杀人避仇,携母及姐隐迹于齐国,在市场做市贩屠狗生意。其人仁孝侠义,武功高超。
严仲子遂赴齐,寻至聂政所居,数次登门拜访,并备酒馔亲向聂母致礼,赠黄金百镒与聂母为礼。聂政坚辞不受,但已心许严仲子为知己。
  不久,聂母辞世。严仲子亲执子礼助聂政葬母,聂政感激在心。此后,聂政服母丧三年,并嫁其姐。无一切后顾之忧后,聂政到严仲子府问得其仇家具体情况,并谢绝严仲子为他提供的敢死队相助的要求,只身去韩国为严仲子报仇。
  侠累府宅护卫森严。方时侠累正高坐府堂,执戟甲士侍立两旁。聂政仗剑直入韩府,诸多甲士反应不及,聂政以白虹贯日之势长剑已刺入侠累胸膛,侠累顷刻命丧。顿时府中大乱,甲士们齐上围攻聂政。聂政仗长剑击杀数十人后,难逃重围,遂倒转剑柄,以剑尖划破面颊,剜出双眼,破腹而死。
  聂政死后,韩王暴其尸于市,悬赏购求能辨认其人者。聂政姐聂荣闻听消息,即刻与人言:“此必聂政,昔蒙韩相仇人严仲子国士相交,政必报其知遇之恩,我当往认之。”遂动身赴韩,至市,果认出尸乃聂政。聂荣抱尸恸哭,大声道:“此轵地深井里人吾弟聂政啊!”
   道有往来人,好心劝止道:“此乃刺韩相之凶手,韩王悬赏千金欲求其姓名,你不躲避,怎么还敢来辨认呀?”聂荣回答:“我知道!聂政之所以蒙受屈辱隐迹于市贩之中,是因老母在堂,我尚未嫁。严仲子认识吾弟聂政于屠贩之中,屈身结交,此深厚知遇之恩怎可不报!士为知己者死,聂政不过是因为我才毁坏自己的躯体,以免被人辨认出来牵连与我。但我又怎能害怕被牵连而任聂政的英名埋没!”
  话说完,聂荣长呼三声 “天!” 然后自杀于聂政的尸体旁。
  有市人感其姐弟侠义,收其尸厚殓之。
  聂政是最有武力的刺客,一个人仗剑冲如戒备森严的相府刺杀成功竟然又仗长剑击杀数十甲士,后又以剑划破面颊,剜出双眼,破腹而死,壮哉!
聂政所求,是那种“士为知己者死”的信念!聂政能名扬后世,是其姐姐聂荣甘愿赴死以传其名的结果。聂荣虽无惊人的武艺,却具有无畏的精神,为了信仰、亲人的名声,不惜牺牲生命,其性格刚烈坚强,行事果决,重义轻生,堪称侠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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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摘来沽酒君肯否



阿黄的目标是邹夕锋。
虽然可能性几乎为零,他还是决心效法先辈聂政,作致命一击。
远处传来了更鼓声,已是三更。外面忽然吹起了一阵风,雪花随着风吹进了这个四面透风的小酒馆。
三更夜,催人魂,索人命。
更响、风起、雪飘、人动。
别人没有动,首先动的是“本人”。“本人”动、天下惊、一出手、必见血!
就在第一片雪花将落而未落到阿黄头上、阿黄的眼睛将眨未眨的瞬间,“本人”出手了。他就在阿黄身后,天时、地利、人和,本身就占了先机。
“本人”用的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兵器,一种短小锐利的刺。他就用这种刺,一招“翔龙入海”刺入了阿黄的下腹。刺得很深,直没至柄。
一刺入,“本人”就开始退――他要预防阿黄反击,人退,刺出,鲜血就从阿黄的下腹象喷井一样冲出。
令“本人”没有想到的是,阿黄根本没有闪避,也没有用“以彼之道,还治其人”,阿黄不仅没有回身,反而向前猛扑。
――阿黄就象一头发情的雄狮,义无反顾扑向邹夕锋。他的武器就是那双粗大的简捷有力的手,如果这双狮爪一样的大手扼住人的咽喉,会是什么效果?
邹夕锋能够混到今天的地位绝不是偶然,大风大浪他见的多了,早就是泰山漰于前而色不变,可看到阿黄赤眼红目、裂牙露齿、满脸狰狞、不顾死活地扑过来,也不禁为之动容。
邹夕锋没有动,这次动的是雍养财的手。
他的双手飞扬,一招“满天繁星”一瞬间就打出了数十枚暗器。灵隐寺的高僧空大师认为雍养财是目前江湖上轻功、暗器最好的十个人之一。他的暗器是又快又多又准,有的打在头上,有的打在胸前,还有的击在腿关节、肘关节。一瞬间布满了阿黄全身。
暗器上还有毒。
将砒石、断肠草、毒箭木、剪刀树,雪上一枝蒿、鹤顶红、番木鳖、夹竹桃等混合去净杂质,砸碎,装入砂罐内,用泥将口封严,置炉火中煅红,取出放凉,研为细粉,再将暗器与其一起沸水烧泡,反复多次。
一旦中了这种暗器,毒液经伤口进入血液,秒杀。
什么是秒杀?就是一秒钟之内杀人于无形。
离邹夕锋不到半步的距离,阿黄突然就不动了,就象一辆急驰的马车突然拉缰止步。
毒液迅速扩散,他的全身肌肉突然收紧、四肢抽搐、鼻眼口耳脸五官同时出血,人立刻静止,一双粗大的手竟离邹夕锋的咽喉不到一寸。
第一片雪花刚好落在他的头上。
一切在一瞬间就结束了。
如此激烈的战役竟以一种如此怪异的方式结束的如此之快。
阿黄死的是如此的悲壮惨烈。能死在当今几大高手围攻之下,他也算死得其所,不枉此生了。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为一个“士”字,明知不可能也是要尝试,明知是死也偏向虎山行。
――阿黄以死来回报了胡老板的知遇之恩。
   
同一时刻,萧四进了“听雨轩”。
他作了最坏的打算,准备进行一场殊死搏斗。
房间里烛火通明,却没有一个人。
茶几上放着一杯微温的酒,杯下压着一张小小的纸笺,纸笺上只有六个字:
“竖子不足与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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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长的黑夜也有黎明的时候。
惊心动魄的长长一夜总算过去了,天边现出了一抹鱼肚色,雄鸡唱白,此起彼伏。
邹夕锋住的院落是整个钱庄最隐秘最森严最核心的地方。他经常就在这个地方发号施令,思考下一步的谋略,接见一些最贵重的客人。有时也看看书、种种草,与孩子们一起吃饭,亨亨天伦之乐。
他在这里呆的时间最长。
邹夕锋回来的时候,天才刚亮。刚才酒馆一战虽然有惊无险,可一想到阿黄狰狞的脸,离咽喉仅不到一寸的粗大的手,他还是有些不舒服、有些震憾。
他挥退了所有人,想静静的独处一下。
邹夕锋和两个子女住在一起。仁住东厢,琴住西厢。自从发妻去世之后,他一直鳏夫独居。不是说他没有女人,以他目前的地位、金钱找个女人是很容易的,他的居室里也从来没有缺过美女,从来没有少过女人的呻吟。
他最喜欢听女人压抑不住的呻吟,认为这是人世间最动听的音乐。通过进入女人的身体,让她们满足、让她们高潮、让她们求饶,在她们身上昂然俯视着人类的另一群。
可是真正让他最心仪最神魂颠倒的一个女人竟是他的儿媳妇。
这是他最大的秘密。
从儿媳妇袁梅走出花轿、拜堂之后掀起面巾的那一刻起,他就看上了自己的儿媳妇。当时几乎所有的来宾都张大了嘴,因为他们都实在想不到世界上竟有如此美丽的女人,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所有的这些语言都无法形容这个女人的万分之一。
女人邹夕锋也算是见得多了,但还是从来没有见过袁梅这样的女人,为了这个女人甚至值得发动一场战争――如果这个女人不是儿媳妇的话。
邹夕锋是一个占有欲很强的人,越是得不到的东西他越是想得到。如果说他的二弟邹松娶纯的时候让他有些忌妒,那么他的儿子邹仁娶袁梅简直让他要发疯。
他当时就痛苦地意识到,这个女人不是他的儿媳妇该有多好啊――婚礼一结束,正洋洋自得的媒人就立刻被人扔进了阴沟里。
古代最著名的老爹与儿媳妇“扒灰”的故事,有周王朝时卫国新台丑闻和春秋时楚平王强娶儿媳孟赢。据考证,因妻子过于漂亮而引起丈夫杀身之祸的,周王朝时期宋国的孔父嘉是历史上第一人。
自古红颜多祸水就是讲的就是这个意思。
   
幸好儿子邹仁是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
家里放着这么漂亮的女人不珍惜,还要到处拈花惹草、一点也不争气。邹仁是衔着金匙子出身的,作为长孙,从小娇生惯养,骄横跋扈。二十多岁年纪就是酒色财气、又滥又赌。
作为中原百年世家,原来邹夕锋管教儿子还是很严的,邹仁也不敢太张扬。可至从袁梅过门之后,邹夕锋对儿子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自流。甚至内心里还希望邹仁出去花天酒地。没有严父,手里又有大把的银子,邹仁当然越发不可收拾,经常夜夜笙歌、彻夜不回。
这就给了邹夕锋机会。
一次,他就悄悄地偷看袁梅洗澡,看得是血脉膨胀,如果不是里面有几个使女,当时他恐怕就忍不冲进去把儿媳妇干了。
那天,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为一个女人手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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