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确把握"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信贷政策。对中央储备和省级储备粮棉油收购,要按照有关部门下达的储备计划,及时足额贷款支持;对保护价粮食收购,继续按照"收一斤粮,发放一斤粮款"的原则,及时足额供应资金,支持企业敞开收购。
2、积极做好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工作。(1)积极发放和管理好储备贷款。配合国家储备体系建设,在推进中央储备粮贷款集中管理,实现储备贷款债权与粮权相统一的管理模式前提下,积极探索与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制相适应的信贷管理体制,并逐步延伸扩大到对省级储备和市级储备实行直管。一是对新增加的中央储备粮,一律只向中央直属库发放贷款;二是通过集并、轮换等方式,将地方粮食企业代储中储粮所占用的贷款集中到直属库,建立以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为中心的储备贷款管理体系。(2)积极发放和管理好非保护价粮食和棉花收购贷款。要及时更新经营理念,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准确把握信贷政策,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原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支持企业扩大购销业务,拓宽收贷收息资金来源,实现银企"双赢"。
3、下大力气抓好促销。在积极支持企业收购的同时,不失时机地抓促销。要根据销售情况掌握贷款的发放,促使企业勤购快销,形成以销定贷、以贷促销的良性互动机制。要完善结算办法,改进结算手段,为企业提供高效、灵活、便捷的结算服务。要充分发挥农发行的信息和网络优势,加强对粮棉市场信息特别是价格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发布工作,为企业经营提供决策依据。
(二)全面参与企业改革,在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上实现突破。 1、全面参与企业改革和改制。一是要主动介入,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全程参与企业改制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争取工作的主动权。要在严格执行省分行和省计委等9个部门《关于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按照"债随资产走"的原则落实好我行债权的前提下,支持企业进行改革。二是摸清底数,逐企业调查了解,及时掌握企业的改制动向,全程参与企业资产的清理和处置,特别是改革成本的筹集。要监督有关部门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资产评估和拍卖,防止企业借改制之机转移资产、逃废悬空我行债务。对撤销、兼并、租赁和拍卖的小企业,必须坚持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将粮油库存集中到效益较好的企业,防止信贷资金流失。对于破产企业,要严格按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申报债权,依法保全信贷资产,努力减少贷款损失。三是要看住我行贷款以及贷款形成的物资,加强对企业转制时期的信贷监管。要严格监督企业分流人员安置费用的来源和支出,严禁以"带粮分流"或"带资分流"等方式挤占挪用收购资金,防止企业借转制之机逃废、悬空农发行贷款。四是要及时做好债权转移和贷款资格认定工作。对企业改革引起还贷主体变更的,要及时与新的还贷主体办理合法有效的债务落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