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财务理论与产权理论的相关性研究
一、产权与财权:两个相近的经济学范畴
财权是现代财务学研究的核心内容,对它的把握应建立在雄厚的经济学基础之上。我们试从现代产权经济学角度,对“财权”与“产权”作一初浅的融合性研究。
1、两个相近的经济学范畴
对产权的含义有着极为丰富的理解,而且经常引起混淆。主要原因应归于对产权理解角度的差异,这一差异首先来自法学界与经济界的不同认识。而从另一方面,西方产权理论通过“法和经济学”的充分融合,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发展成为自成体系的、具有丰富内涵的、并拥有大批颇有建树及代表人物的现代产权经济学派。随着我国对西方产权理论的引进,加上我国原有的对所有权(制)研究以及法学研究的理论基础,配合正在改革的产权制度实践,在研究上也逐渐显示出带有中国特色的“产权”观念。因此,经过法学、经济学观念的矛盾与协调以及中、西方观念的矛盾与协调,对产权理解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就不足为奇(伍中信1998)。一个对产权的简短定义是:“主体拥有的对物和对象的最高的、排他的占有权。”(刘诗白1995)更具体地说,产权即财产权(Property Rights),包括以所有权为主的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其内涵可分为资本权、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英国学者Y·巴泽尔在《产权的经济分析》中认为:“人们对不同财产的各种产权包括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Y·巴泽尔1989)从这里可以看出,产权不仅仅是一个财产归属问题,而且是一个经济运用问题,因而可以将产权分为原始产权(或终极所有权)和法人产权(或法人所有权)。
财权表现为某一主体对财力所拥有的支配权,包括收益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预决策权等权能。这一支配权显然起初源于原始产权主体,与原始产权主体的权能相依附、相伴随。而随着产权的分离,财权的部分权能也随着原始产权主体与法人产权主体的分离而让渡和分离。这样,原始产权主体在拥有剩余索取权的同时,也拥有收益权这一财权(当然是产权的权能)。法人产权主体在拥有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等产权权能的同时,也拥有了与此相联系的收益权、投资权等财权(当然也是产权权能)。这样,对独资企业而言,由于产权没有分离,企业在拥有完整的产权的同时,也拥有全部的财权。而对于产权分离的现代公司而言,财权随着产权的分解而分解,公司只拥有部分财权。在严格的法人治理结构下,法人产权主体所拥有的产权权能具有独立性,公司的财权在其拥有的范围内也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公司是否拥有独立自主的法人财产权与公司是否能独立理财在涵义上是协同的。由此,理想的财权在独资企业是独立的,在公司制企业也应是相对独立的,同产权一样,财权同样应具有可分性、可明晰和独立性等特征,否则便成了与产权关系模糊相伴随的模糊的财权关系,或称模糊的财务关系。